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
(一)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建立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国家、省、市三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学服务水平。
(二)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医药器械研发体系与能力建设,发展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型疫苗、生物治疗、精准医学等医学前沿技术。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的作用,依托高水平医疗机构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强化科研攻关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推进重大传染病、重大疾病等相关疫苗、检测技术、新药创制等领域科研攻关。努力突破技术装备瓶颈,加快补齐高端医疗装备短板。
(三)促进服务连续性。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服务协调工作,指导协助患者转诊。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建立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提供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开展常见慢性病治疗、预防和康复。
(四)提升服务便捷性。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建设智慧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整合打通相关线上服务终端。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完善授权调阅和开放服务渠道及交互方式。逐步拓展日间医疗服务,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大力推动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五)增强服务舒适性。改善就诊环境,优化设施布局,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强化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促进人文关怀,保护患者隐私。落实优质护理要求,持续加强临床心理、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健全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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