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来源: | 作者:新华社 | 发布时间: 2023-05-30 | 739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织密质量管理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23.健全质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范本级质控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医质控中心建设和设置,强化对质控中心指导考核,进一步扩大质控工作覆盖范围,提高质控中心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将部分重点专业质控组织延伸至县区。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每季度召开至少1次专题会议,研究质控体系建设运行、推进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等相关工作。

24.加强质量安全信息公开。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质量安全排名、通报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行业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各级质控中心围绕本专业年度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为此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5.完善“以质为先”的绩效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将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以医疗质量安全为导向的绩效分配机制。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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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强化目标导向,优化改进工作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质控组织和医疗机构聚焦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各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和患者安全目标,合理细化本地区、本机构改进目标并确定目标改进幅度,把推动目标实现作为年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以点带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27.充分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医院评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医联体绩效考核、临床专科评估、单病种质量评估等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将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相关政策要求。

28.加强中医药质控。医疗机构应将中医医疗技术应用、中药合理使用等,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加强中医药质控机构设置和建设,加大中医诊疗技术规范的修订和完善。

五、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3年5月—6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制定印发行动计划,拟定对各省份行动效果监测指标体系,召开工作会议做出具体工作安排。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备案,部署本辖区行动相关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5年9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年度进行行动工作部署和工作总结。各地按照本计划分别落实工作,加强指导评估,及时解决共性问题。发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遴选年度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