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强调建立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要求进一步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供给。加强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提升保健服务可及性。
(三)突出强调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有温度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要求聚焦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等不同阶段,为儿童连续提供健康监测和医疗保健服务。强调从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保障新生儿安全、提升儿童保健水平、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强化儿童疾病防控等多个方面保障儿童健康。以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为契机,引导医疗机构建设符合儿童身心特点的环境设施,营造温馨友善的服务氛围,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人文的优质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