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做好“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
1.加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积极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各地要优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结合实际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对初筛结果异常的老年人,指导其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复查。各地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规范组织开展健康体检,优化流程,加强质量控制。健康体检结果要及时反馈本人或其监护人,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管理,对结果异常的,要指导及时就诊并做好追踪随访。各地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日常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动态更新、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大数据分析,优化区域健康管理服务。
2.强化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决定》有关精神,根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0~6岁儿童提供规范化、有质量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强化儿童视力检查、眼保健和发育评估,对发现异常的,要指导到专业机构就诊。加强上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鼓励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三)推进城乡社区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城乡社区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已纳入《“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各地要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为切入点,以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为核心,持续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知识培训,推动提升城乡社区医防融合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以基层医生团队为绩效评价单元、以健康结果和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对团队、个人的绩效激励力度。鼓励各地通过医共体等多种形式推动慢病管理服务紧密衔接、上下联动。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托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诊疗和随访、信息采集等设备,优化服务方式,推进医防智能融合。
(四)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各地要有效发挥居民健康档案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与区域范围内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及妇幼保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老年健康信息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的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数据“一数一源”,确保数据质量可控、源头可溯,切实为基层减负。推进以“居民为中心”的个人健康档案数据跨机构、跨区域动态归集更新和便民服务,持续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导入健康档案,作为居民健康信息的参考数据。各地要依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量化医务人员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并与绩效评价结合,实现精细化、高效化管理。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加强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防护,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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